國際航空法規與海關查驗對於電池託運的規定如下:
.單獨包裝的電池類物品,是禁止購買的商品,如電池、充電電池、行動電源等,請詳閱>>禁止購買商品規定
. 法規規定「 一台商品本體僅能搭配1顆100wh以內電池,超過100wh的電池需抽出,無法隨本體返台」
但MYDAY為擴大服務並滿足會員的需求,在不違反電池託運規則前提下,將由每季前往日本出差洽公的同仁以人工方式攜回一顆160WH以內電池,不加收任何處理費。
例如:一台相機內附四顆電池,將帶回2顆電池(一顆為本體、一顆以人工方式帶回,其餘二顆將會直接取出拋棄。
※電池抵台後一律宅配寄出,貨到付款收取90元
※美國線案件不適用,多餘電池將直接取出並於海外拋棄